7月31日,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,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从即日起开展为期5个月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。会议要求,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全力开展破案攻坚,追查追缴被盗文物,坚决遏制文物犯罪案件多发势头,切实保护国家文物安全。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刘玉珠,公安部党委委员、副部长杜航伟出席会议并讲话,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出席会议。
刘玉珠指出,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、底线和生命线。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文物安全。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》,对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,要求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,聚焦法人违法、盗窃盗掘和火灾事故三大风险,打赢文物安全防范攻坚战。公安部、国家文物局不断完善联合长效工作机制,加大打击力度,打击文物犯罪取得辉煌战果。
刘玉珠强调,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是一项长期任务,也是当前一项紧迫工作,各级文物部门要紧密结合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,精心部署、强力推动、重拳出击,持续保持高压态势,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。要切实落实文物安全责任,筑牢文物安全防护基础,持续推进文物平安工程,切实增强预警防控能力。要严查严改文物安全隐患,严防严控文物违法犯罪活动,确保文博单位平安迎大庆。
杜航伟指出,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当前文物安全形势的严峻性、复杂性,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。结合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和深化“践行新使命、忠诚保大庆”实践活动,集中力量、多措并举,出重拳、下重手,侦破一批现案,发现一批隐案,攻克一批积案,打掉一批犯罪团伙,追缴一批文物,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取得更大成效。
杜航伟强调,各级公安机关要保持严打高压态势,统筹侦查资源,实行专案侦办,重点案件督办,开展积案攻坚,掀起侦查打击新高潮。要双向追缴、提级追缴,依法全力追查追缴被盗文物,顺线倒查,多措并举,强化国际执法合作,斩断文物犯罪链条。要研究文物犯罪规律特点,积极创新打法,控人员、控文物、控通道,整合侦查资源,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预警研判,提升打击能力水平。要夯实基础工作,强化线索挖掘,建立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,加强专业培训,为打击文物犯罪提供有力支撑。要加强组织领导,密切协作配合,强化宣传报道和督导检查,形成工作合力,确保行动取得实效。
据了解,2018年,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,取得了显著成效,共侦破文物犯罪案件1200余起、抓获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、追缴文物8400余件。2018年破获盗掘文物案件数和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9.56%、110.32%。
公安部有关局级单位、国家文物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,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和文物行政部门及重点文物、博物馆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